
格隆汇10月15日丨青城新药-B(02396.HK)发布公告,公司与获东方融资(香港)有限公司(“东方融资”)因其内部业务评估及商业考量(“终止事项”),已于2026年10月15日订立终止协议,双方同意终止公司与东方融资现行的合规顾问协议,自2026年10月15日起生效。
此外,新百利融资有限公司(“新百利”)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A.27条的规定获委任为公司的新任合规顾问,自2026年10月15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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